弁護士法人M&A総合法律事務所
HOME / 投稿 / 日本的顾问律师与顾问契约是什么|服务内容、费用结构与外国企业的运用方式

日本的顾问律师与顾问契约是什么|服务内容、费用结构与外国企业的运用方式

公開 2020年12月3日更新 2026年11月1日

在日本,企业与律师签订顾问契约、按月支付顾问费,就日常法律事务持续获得支持,是十分普遍的做法,与中国大陆的常年法律顾问较为相近。但对于在日本设立子公司或拥有交易对象的境外企业而言,顾问契约究竟能提供什么、费用如何计算、与个案委托有何区别,往往并不清楚。以下依据日本法及日本的实务惯例加以说明。

一、什么是顾问契约

顾问契约,是企业与律师约定持续委托处理法律事务、并由企业按月支付顾问费的契约。其性质为日本民法上的委托合同,实务中多以1年为期并自动续期,可在约定的期间之前通知终止。与个案委托的不同之处在于,顾问契约并非以处理特定案件为标的,而是就日常发生的各类法律问题持续提供咨询与协助。签订顾问契约的律师,在日本通称为顾问律师。

二、顾问契约通常包含的事项

  • 日常法律咨询——就交易、劳动、公司治理等问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线上会议随时提出并获得答复。
  • 合同文本的审查——买卖、承揽、业务委托、保密、租赁等合同的起草与审查,并就风险分配提出修改意见。
  • 内部规章的完善——规章制度(就业规则)、保密规程、个人信息处理规程等的制定与修订。
  • 纠纷的预防——就交易条件、催告方式、证据的留存等事先提出建议,避免争议扩大。
  • 紧急情况下的初步应对——遭遇索赔、行政检查、事故或媒体询问时的初步判断与应对方针。
  • 其他律师及专业人士的介绍——需要税务、劳动、专利、外国法等专业支持时,介绍适当的专业人士并协助统筹。

三、顾问费与个案费用的关系

顾问费的水平,因事务所的规模、对应的范围以及实际的工作量而异,并无统一标准,通常在签约前依据预估的工作量个别商定。此外,按照日本的实务惯例,顾问费所涵盖的一般限于日常咨询与文书审查;诉讼、保全措施(诉讼保全)、强制执行等个案,其委托费用(着手金)与成功报酬另行计算。多数事务所对顾问客户的个案费用设有一定的减免,但具体条件宜在签约时以书面确认,以免日后就费用产生认知差异。

四、对在日本拥有交易对象或子公司的外国企业的意义

境外企业在日本开展业务时,最常遇到的并非法律优劣的问题,而是实务惯例的落差。日本的合同实务在书面的记载方式、印章的使用、交易基本合同与单笔订单的关系等方面均有其固定做法;谈判多以日语进行;一旦进入日本法院的程序,书状的格式与开庭的节奏也与本国不同。设有顾问律师的,可就上述各点即时获得判断,无需在每次发生问题时重新寻找律师并从头说明背景。对于在日本设立子公司的企业,母公司的方针与日本法上的限制之间的协调,同样属于顾问律师的日常工作。

お手元の資料と経緯をお聞きし、進め方の順序をお示しします。

五、债权回收中顾问契约的作用

  • 交易开始时——就对方的信用调查,以及合同中付款期限、迟延利息、担保与管辖的约定事先加以完善。这一阶段的准备,往往已经决定了日后回收的成败。
  • 付款迟延的初期——迟延刚发生时即以通知书或内容证明邮件(日本特有的邮寄证明制度)催告,并判断是否有必要在起诉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假扣押)。这一阶段的判断速度,直接左右回收的结果。
  • 消灭时效的管理——日本民法自2020年4月1日修正施行后,消灭时效原则上为自债权人知道可以行使权利之时起5年,或自可以行使权利之时起10年,以先届满者为准。应收账款笔数较多的,宜由顾问律师定期核查发生日与时效届满日。

六、顾问契约与个案委托的区分运用

并非所有企业都需要签订顾问契约。法律问题只是偶尔发生、且每次均为大型案件的,就个案分别委托即可。反之,交易笔数较多、合同往来频繁、雇用员工人数较多,或已在日本设立据点的,签订顾问契约更能抑制整体成本,也更容易在问题尚小的阶段加以处理。也有先就个案委托、在办理过程中确认彼此的工作方式后再签订顾问契约的,这一顺序在日本同样常见。

七、结语

顾问契约的价值,不在于纠纷发生后的处理,而在于使纠纷不致发生,以及在发生的瞬间就能迈出正确的第一步。本所以债权回收及企业法务为主要业务,对在日本拥有交易对象或子公司的境外企业,同样受理顾问契约与个案委托。本所仅接受日语咨询。

咨询方式

电话 03-6435-8418(自日本国外拨打时为 +81-3-6435-8418)。受理时间:日本时间上午8时至晚上9时(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也可通过本网站的咨询表单提出,全天24小时受理。

M&A综合法律事务所(律师法人) 代表律师 土屋胜裕(东京律师协会 登录号码26775) 日本国东京都港区虎之门四丁目3番1号 森信托城山信托大厦17层

本文是依据令和8年(2026年)8月时点的日本法令及实务所作的一般性说明。个案的结论因具体事实而异,并非对特定结果的保证。

考虑具体咨询的各位

关于本页的主题,本所的办理内容、处理流程以及费用的考虑方式,整理在下列介绍页面中。敬请一并参阅。

執筆者

弁護士法人M&A総合法律事務所 代表弁護士 土屋勝裕(東京弁護士会所属 登録番号26775)

長島・大野・常松法律事務所に在籍した後、慶應義塾大学ビジネス・スクール及びペンシルベニア大学ウォートン校に留学し、ファイナンス理論並びにM&A及び不動産を専攻しました。不動産投資信託(J-REIT)の上場案件に関与し、2024年(令和6年)10月には最高裁判所において株式買取請求権に関する逆転判決を得ました。現在は弁護士法人M&A総合法律事務所の代表弁護士を務めています。

主として取り扱う分野 M&A、株式買取請求権、非上場株式の価格の決定、企業価値評価、事業承継、企業法務及び不動産に関する法律問題

所在地 〒105-6017 東京都港区虎ノ門4丁目3番1号 森トラスト城山トラストタワー17階/電話番号 03-6435-8418/受付時間 8:00-21:00(土日祝含む)

本記事の記載は一般的な法律情報であり、個別の事案に関する法律上の助言ではありません。記載した経歴は事実の記述であり、個別の事件の結果を保証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著書

非上場会社における少数株主対策の手法と実務
『非上場会社における少数株主対策の手法と実務』(日本法令)
中堅・中小企業のためのM&Aトラブル事例と実務対策
『中堅・中小企業のためのM&Aトラブル事例と実務対策』(清文社)
03-6435-8418受付 8:00〜21:00(土日祝含む)相談申込LINE
企業間の債権回収のご相談窓口03-6435-8418受付 8:00〜21:00(土日祝含む)相談申込LINE